1.校卫队是维护学校治安秩序、保卫学校安全的专职队伍,要遵照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行使治安管理职责,并要及时完成校领导和公安(保卫)处交给的工作任务。全校师生员工都应服从校卫队的正常管理。
2.校卫队和值班巡逻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,严守岗位。不得迟到、早退,不得擅离职守;值班值勤期间不准睡觉、会客、娱乐、喝酒。
3.校卫队和值班巡逻人员要做到勤巡视,勤检查,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汇报,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,及时报告。认真履行对报警器的值勤。
4.对要害部位、重点部位、实验室、重要物资仓库、学生宿舍、财务部门以及易于发生问题的部位和场所要重点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及时处理。
5.负责维持校园内治安安全,遇有特殊情况,要迅速赶到现场,履行其职责。
6.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。
7.节假日期间,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值班巡逻工作,严格履行值班巡逻的各项规定。
公安(保卫)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