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新学期即将开学,为更好地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,结合学校开学工作实际,现将安全隐患自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2023年2月14日至2月17日,具体自查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。
二、重点内容:
1.各自办公室、宿舍、库房等室内场所的水、电、暖等管线路的安全状况,特别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、电源插排、违规充电等情况;
2.各单位师生开学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;
3.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;
4.各单位消防网络化管理、日常巡查、疏散通道开放及消防设施运转情况;
5.各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情况;
6.本单位涉及假期校园工程建设的安全排查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自查重点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自行调整相关内容;
2.各单位安全自查情况请及时整理台账,学校将组织对部分单位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,同时也做好迎接上级安全检查的准备。
3.请各单位严格按照“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压实开学前的安全自查,切实本着对师生安全负责的态度,确保开学季校园安全稳定。
保 卫 处
2023年2月14日